产品特点 *12岁以下儿童的专属商品 专为出生60天至12岁的小朋友所设计,提供专属保障。 *限期缴费 满期选择二选一 缴费至15岁,保障至25岁。期满可选择终止合同,或者把保单转换为当时可转换的保险。 *附加险灵活搭配 保障更全面 A、24种少儿重疾保障,雪中送炭,减轻财务困扰,尽父母之责。 重大疾病包括:严重胃肠炎、急性重症肝炎、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哮喘、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等,详细内容请参阅合同条款。 B、少儿意外伤害保障 a) 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起七天后仍生存,且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内不同等级的残疾程度,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 (注:残疾等级共分七个等级,给付比例由10%到100%不等,详细内容请参阅合同条款。) b) 烧烫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不幸遭遇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烧烫伤,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起七天后仍生存,且造成如下所列的残疾,可获得相应的保险给付。 头部烧伤面积 给付比例 身体烧伤面积 给付比例 3% 40% 大于10%小于20% 50% 大于3%小于8% 75% 大于或等于20% 100% 大于或等于8% 100% C.全面医疗保障配搭 保障更周全合意 可选择附加住院津贴、手术津贴、意外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长期疾病保险。组成周全合意的综合保障计划。 保险利益 *现金给付 助您一臂之力 A、高等教育保险金一:当被保险人满18、19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现金。 B、高等教育保险金二:当被保险人满20、21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5%给付现金。 C、创业保险金:当被保险人满22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现金。 D、发展保险金:当被保险人满25周岁时,公司按保险金额的30%给付现金。 *现金红利 回馈客户 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投保人可选择储存生息、现金领取或抵缴保险费的方式领取现金红利。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公司将按当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足一周岁,身故保险金为当时保险金额的30%;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一周岁但不足两周岁,身故保险金为当时保险金额的60%。 身故保障责任免除 (1)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自杀身故或致残; (2) 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致残; (3) 被保险人因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身故或致残。 附加保障的责任免除,请阅读保险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