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单特色:
1) 三大基本保障, 除意外身故保险金与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外,另外提供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提供保户更周全的意外险保障。
2) 意外事故所致之Ⅲ度烧伤,依烧伤程度不同给付不同比例的意外烧伤保险金,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3) 投保手续简便,不需体检,提供全球性的意外险保障。
4) 可依照个人需要,弹性附加,任意组合。除主合同外,可依照个人需要选择附加本公司的友邦附加特别加惠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NEDI)、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AMR)、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HI)、友邦附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ICU)、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 (SB)及友邦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HR)等产品,以扩大保障范围,被保险人可同时享有多项住院医疗给付与医疗补助。
? 承保对象:
年龄为18至60岁
?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一年,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缴付续保保险费,若本公司同意该续保且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本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余此类推。本合同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四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 保障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不同程度的残疾或因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烧伤且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导致Ⅲ度烧伤,可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 保险责任:
1) 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将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
2) 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将给付10% ~ 100%基本保险金额。
3) 意外烧伤保险金:本公司将给付10% ~ 100%基本保险金额。
以上累计各项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 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附加以下各附加合同 (须附加于友邦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后始生效力)
Ø 友邦附加特别加惠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NEDI)
若被保险人因特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不同程度的烧伤或永久残疾,则获得主合同给付后,本公司再
按同等金额予以给付。
Ø 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AMR)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
可达本项最高限额。
Ø 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002.10版)(HI)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日数获得给付,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可
达180天。
Ø 友邦附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002.10版)(ICU)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将按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获得给
付,每次入住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Ø 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2002.10版)(SB)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进行手术治疗,将按实际手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
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Ø 友邦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02.10版)(HR)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费用获得补偿,每次疾病或意外伤害,最
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定义:
意外事故: 是指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所导致的事故,并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
特定意外事故: 是指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灾时,遭受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主合同或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
疾病: 是指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九十天后或最后一次复效日九十天后 (以较迟者为准)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恢复效力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
每天只需1.6元,在友邦可以得到如下的周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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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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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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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补偿(HR)
Ø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住院,对其住院费用实报实销至最高限额;
Ø 住院费用包括: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摄片费、输氧费、抢救费、注射费、B超费、心电图费、西药费、中成药费、中草药费、护理费、冷暖气费、医生检查费、包扎费等均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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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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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补偿(SB)
Ø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进行手术,实报实销至最高限额;
Ø 手术费补偿:材料费、麻醉费、手术操作费均属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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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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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住院给付误工费(HI)
Ø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治疗,按实际住院天数获得给付,每次住院给付最高可达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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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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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重病监护给付误工费(ICU)
Ø 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在HI基础上,再按实际天数给付,每次住院给付最高可达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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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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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给付(ADD)
Ø 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可获得相应比例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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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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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AMR)
Ø 因意外事故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实报实销至最高限额
Ø 包括:医生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药费、X光检查费、护理费、医疗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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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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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DI)
Ø 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轻轨、火车、轮船、轮渡客船、其他水上运载工具、航空客机、机场客车等)导致身故、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则ADD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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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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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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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职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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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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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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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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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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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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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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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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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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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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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优势及特点:
Ø 以上所有条款单独执行,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Ø 低保费,高保障;
Ø 投保时不需要体检;理赔简单,快速,服务到门;两年理赔无需报备;
Ø 所有保障项目均在额度日内100%赔偿, 无免赔额, 没有免赔天数,全年不限次数,(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公司均有免赔额,免赔天数及比例报销)不限定医院。(只要二级以上医院即可,意外伤害急诊一级医院即可,而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公司均有定点医院的限制)
Ø 保障范围广泛,港、澳、台,国内外,全球24小时均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