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在手,全家受益,因意外住院发生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可予以报销,家庭意外全面保障.
全家福——保险卖点
1.一卡在手,全家受益。(以户籍资料为准,平均分配保险金额)
2.本卡增加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因意外住院发生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可予以报销)
3.同一被保险人可多份购买,家庭意外全面保障。
全家福——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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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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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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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福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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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福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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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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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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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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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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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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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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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福——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都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在16周岁以下的,投保人必须为其父亲或母亲。
(二)被保险人:凡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的投保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以户籍资料为准,在投保时注明),均可作为本保险B款的被保险人。
全家福——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及住院医疗保险人负责赔偿(住院医疗按80%比例赔付)。
(二)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在投保时按户籍资料中的人员平均分配。
(三)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住院医疗,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最高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全家福——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每一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或多份。
二、每一被保险人无论持有几份本保险,保险人对其承担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仟元;16周岁及以下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元;对超过限额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负责。
全家福——说明:
1.同一被保险人可购买本卡一份或多份。购买多份时,各项保险金额为累加计算。
2.本卡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60000元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是指:保险金额要按户口本中列明的家庭成员人数平均分配)
3.全家福保险卡出险理赔时务必带好户口本(理赔以户籍资料为准)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发生医疗费用,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宫外孕)、安胎、分娩(包括剖腹产、流产和引产);
七、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八、被保险人因检查、整容、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导致的医疗事故;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十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治疗;
十六、被保险人的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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