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7天-60周岁,续保至64周岁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接受门、急诊医疗的(不包括住院治疗),可选择下列赔偿给付计划:
计划一 最高赔偿额(人民币):500/1000/1500/2000/2500元 赔付金额=门(急)诊治疗费用-社会或单位赔付额注:赔付金额不得超过全部医疗费用的50%
计划二 最高赔偿额(人民币):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元 赔付金额=门(急)诊医疗费用 X 80% 注:计划二不适用于社会或单位赔付后的理赔,索赔时需出示诊疗费用收据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