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 满期给付 经济储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日,则被保险人可获得等值于当年度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
■ 生命保障 后顾无忧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当年度保险金额的给付。
■ 岁月流转 生命增值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每年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递增,配合不断提高的保障需求。
■ 承保广泛 老少皆宜出生满30天的婴儿至65周岁的人士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 缴费灵活 规划方便您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或分期缴付保险费,分期缴付有10年、15年、20年,缴费至55岁、60岁、65岁等6种之多,充分配合您的个人财务规划。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两年内自杀身故;(2)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3)被保险人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