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随时可能发生。在日常的生活中,所见所闻,常如交通事故,罕至自然灾害。若身处其中,是一件多么不幸的事啊!
有时候意外事故是难以避免的,因为您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它何时来临,但如果您拥有一份完善的医疗保障、作好未雨绸缪的准备,是完全可以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的!
因此,我们衷心向您推荐:《信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产品特色
■ 意外伤害,费用报销
■ 门诊住院,高额给付
■ 重症监护,双重保障
■ 老少皆宜,搭配自如
投保年龄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的人士(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投保。
保险期间
1年,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按其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给付以下保险金:

举例说明
若您投保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30000元,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80天内先入住重症监护室,其间花费医疗费用40000元,后转入普通病房,花费医疗费用15000元,出院后门诊医疗费用1000元,可获得:
1、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给付30000元
2、 意外医疗保险金给付:
重症监护室医疗保险金未获赔付的医疗费用+普通病房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80元=(40000—30000)+15000+1000—80=25920元。
(假设以上费用均在我们保险责任范围内)
除外责任示例
■ 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
■ 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
■ 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
■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叛乱;
■ 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
■ 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 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以上为主要责任免除,详细内容请阅读相关保险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