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给付— 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每年可领取保额 10% ,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给付年金已满二十年(以较早者为准)。(被保险人领取第一笔年金时,可根据公司当时的月领取金额选择按月领取,也可选择公司当时提供的其他领取方式。)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 按保险金额的三倍扣除已领取的年金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 合同终止。 满期金— 被保险人年满 80 周岁,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